2003年1月21日8时许股票配资策略,通州区宋庄镇后夏公村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事主殷屏林、殷屏文姐儿俩在宋庄镇农村信用社取款后驾车返家途中被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别住,从车上下来三名男子,其中一人持枪状物、一人持刀扎破事主汽车右前胎,抢走殷氏姐儿俩刚刚取出的19万现金后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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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各级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市委、市局领导都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破案。市局阮副局长、刑侦总队王总队长等领导亲赴现场督战,张副总队长、大案支队要支队长、通州分局安分局长等有关领导亲临现场组织现场勘查访问,并成立了联合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
在现场勘查的同时,联合专案组依据发案时间在早晨上班高峰期的实际情况,调集主要警力对现场、沿途及嫌疑人可能涉足的地区开展调查访问工作。
侦查员在访问事主时,殷屏林、殷屏文姐儿俩提供:1月21日晨8时许,俩人在通州区宋庄信用社取了现金19万元,后驾驶白色松花江面包车返回宋庄镇后夏公村。8时25分,当车行至后夏公村39、40号之间的马路时,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从左侧突然超车并别住松花江面包车,从车上下来三名男子,其中一人持枪,一人持刀扎破事主汽车右前胎,抢走了殷氏姐妹刚从信用社取出的19万元现金后驾车向南逃离现场。
侦查员到信用社查明,事主被抢的19万元人民币,面值均为100元,其中18万元为红色(1999年版)新币,1万元为蓝色(1990年版)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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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专案组在对发案地后夏公村、宋庄信用社及周边村庄进行路访时,有50余名群众反映:从1月15日至1月21日期间,曾见过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经常停放在烛光小区5号楼楼下,并有两名男子在车边徘徊,形迹可疑。
位于宋庄信用社对面的某公司营业员刘某反映:1月15日早8时许,一名男子从窗外向我公司里张望,过去询问时,此男子自称是来买涂料的,并用随身携带的手机打了一个电话。直到上午11时许,此人始终在附近徘徊。
1月19日上午9时许,刘某再次见到此男子在信用社附近徘徊。
根据事主回忆及刘某等群众对可疑男子及车辆的描述,侦查员勾勒出三名犯罪嫌疑人和作案车辆的基本特征:
持枪状物的男子约二十六七岁,身高1.75米左右,体态中等偏瘦,瘦长脸,肤色较黑,分头,浓眉大眼,耷拉眼角,穿深色短款皮夹克,蓝裤子。
持刀男子约二十四五岁,身高1.65-1.70米,体态瘦小,肤色一般,戴黑色毛线帽,帽顶有一小毛球。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为男性,二十四五岁,身高1.70米左右,体态较瘦,瘦长脸,肤色一般,小眼睛,长寸头,穿深色西服。
车辆特征:紫红色桑塔纳轿车,车窗有深色贴膜,尾部车牌粘贴红底黄字彩纸,上印有“百年好合”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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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事主进一步访问及对信用社内部人员摸排,联合专案组经过研究认为,本案事主、家属及信用社内部人员没有泄露取款信息,基本可以排除知情人作案的因素。确定了本案系犯罪嫌疑人案前预谋、在金融单位门前尾随取款人抢劫的案件性质,正确划定了侦查范围,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明确了方向。
发案当日下午3时许,王总队长在大案支队召开了东部分、县局串并案工作会议。
会议对近期本市发生的抢劫案进行综合分析后认为:2002年11月15、26日,12月17日在顺义区发生的3起抢劫案件与“1·21”持枪抢劫案作案手段特点一致。结合物证等条件,此案为案前预谋、踩道守候,在金融单位门前尾随取款人伺机持械抢劫的系列案件,这4起案件犯罪嫌疑人极大可能为同一伙人。
在进行摸排的同时,对近期全市被盗、抢的红色桑塔纳轿车开展工作,以车找人。
在访问中,一名群众反映了一条重要线索:顺义区南彩镇水屯村的孙隶国(男,31岁)藏有枪支,曾自称策划过1999年“2·01”顺义区骑摩托车抢劫取款员案。2000年1月17日因故意伤害负案在逃,曾在通州区徐辛庄一带藏身,案发前窜到河北省燕郊(距现场较近)一带暂住。
侦查员通过对孙住家附近进行调查访问,获悉孙隶国身高1.72米,体态较瘦,有一支单管猎枪,会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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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大量的调查,2003年1月28日,联合专案组确定了孙隶国涉嫌系列持枪抢劫案,并抽调精干力量对孙进行抓捕。
1月27日,联合专案组对通州、顺义等区的涉案信息进行梳理,发现四部号码连续的手机(13521351××6、13521351××7、13521351××8、13521351××9)于案发前后在现场附近及徐辛庄出现,情况十分可疑。
因此认定:此四部手机的使用者为“1·21”特大抢劫案的重大嫌疑人。
联合专案组在对信息进行监控的同时,分派侦查员到顺义和怀柔区、河北省丰宁县等地进行布控。
经对信息进行排查,发现顺义区南彩镇水屯村的孙隶尧(男,28岁,北京某联合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与可疑手机联系密切。联合专案组决定对孙隶尧进行外线跟踪,以发现其他同伙。
一天,当孙隶尧开车外出,与孙隶国联系接头时,狡猾的孙隶国却不上车,而用手机指挥孙隶尧开车转来转去,从而失去了一次绝妙的抓捕机会。
通过调查和对孙隶尧的跟踪,侦查员确认李寿水(男,28岁)、崔芝桂(女,25岁)、陈军礼(男,25岁)、陈钟离(男,21岁)、李明胜(男,25岁)5人参与了此案。
2003年1月30日10时45分、15时30分,侦查员在怀柔分局汤河口检查站的配合下,在汤河口将李、陈、崔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缴获轿车两辆、小口径子弹20余发、匕首1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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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侦查员传唤了孙隶尧。
经突审,孙隶尧供认:可疑手机的使用者为堂兄孙隶国。
犯罪嫌疑人李寿水、陈军礼、陈钟离等人供认了伙同孙隶国于2003年1月21日在通州区宋庄镇驾车尾随取款事主并持枪抢劫的作案事实,同时供认2002年11月15、26日,12月17日先后在顺义区进行抢劫的作案事实,并揭发吴连甲、彭山星等人曾与孙隶国结伙进行抢劫、盗窃、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2月12日,联合专案组会同顺义分局刑侦支队,将孙隶国作案团伙的主要成员吴连甲(男,46岁,顺义区杨镇人)抓获,同时抓获协助吴藏匿枪支的袁东豹(男,41岁,顺义区龙湾屯镇人),起获双筒猎枪、五连发猎枪各1支,猎枪子弹149发,黑火药1400克。
吴连甲供认:孙隶国潜逃后曾将两辆汽车放在吴的仓库中。
据此,专案组派侦查员对车辆停放的仓库进行蹲守,10天过去了,而孙隶国却始终未出现。
2月19日,侦查员会同怀柔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将伙同孙隶国抢劫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彭山星(男,32岁,怀柔区汤河口镇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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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犯罪嫌疑人孙隶国是系列持枪抢劫团伙的头子,对社会有一定的危害性,市局领导要求联合专案组务必在两会召开之前将犯罪嫌疑人孙隶国抓获归案。为此,2月17日联合专案组在顺义分局召开专项会议,调整方案,全力抓捕孙隶国。
2月21日,联合专案组通过信息监控发现一可疑的座机电话,并查明该电话是密云某房屋中介公司的电话,遂派侦查员到该房屋中介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孙隶国通过该中介公司在密云县租了一套楼房。于是,立即派侦查员对此楼房进行蹲守。
经过三天两夜的蹲守,23日早8时25分,侦查员终于在密云县康居小区北区某号楼下,将刚刚返回租住处的“1·21”系列抢劫案的作案团伙头子孙隶国抓获,从孙的身上缴获匕首1把、赃款6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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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突审,孙隶国供认了伙同李寿水等人在北京市通州、平谷、顺义、怀柔、昌平、密云等6个区县抢劫作案40余起(核实17起)的作案事实。
根据孙隶国的指认,侦查员在怀柔区起获了“1·21”案的作案车辆红色桑塔纳轿车。同时还起获了奔驰轿车、丰田面包车各1辆。
在河北省丰宁县起获涉案枪支3支,子弹45发。联合专案组在顺义、怀柔分局、密云县局等单位的配合下,连续奋战30多个昼夜,行程5000余公里,成功地破获了特大系列持枪抢劫案,打掉了这一持枪抢劫团伙。
2004年,孙隶国等人分别被判处死刑股票配资策略,死缓,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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